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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续)于实地解读马克思文本(之十五—下篇)
作者:理思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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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续)于实地解读马克思文本(之十五下篇)

——解读马克思对现象与本质是两种矛盾的揭露

理思

对中国人来说,“本质”和“现象”这两个概念,那是众所周知的。但是,中国读者所理解的只是——通过“现象”看“本质”的唯物主义辩证观。而对于马克思运用“批判”来“揭露”黑格尔法哲学思辨其“现象的矛盾”而忽视“本质的矛盾”的这一揭露,那是完全不知的。

同时,中国哲学界注重的是化解矛盾、消除矛盾,也就把“矛盾”当作是问题而解决“矛盾”;然而,马克思的世界观所注重的是解决其“本质的矛盾”、以此来消化“现象的矛盾”,也就是说,只有从“本质的矛盾”着手解决滋生“矛盾”的根源即基础,才能使“矛盾”化解。——这就是文本中的马克思的世界观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的本质区别。

然而,读者在早期马克思文本中所看到他——使用得最多的陈述方式,就是“批判和揭露”。实际上,马克思就是创立运用“批判”和“揭露”的方法,来陈述什么是才是正确性的?什么才是错误的?

同时,早期马克思文本也就是在创立一种“真正哲学的批判”方法,以此来开辟一条实现哲学的概念、范畴与现实相联系的正确途径。

因此,不了解“批判”和“揭露”的对象是什么?以及不了解“批判”和“揭露”也是一种陈述的方法?以及运用批判和揭露的这种陈述方法的目的那是为了什么?那么,解读者是不可能做到读出马克思文本的真实思想的观点的。

本人在这篇将以马克思批判揭露“现象的矛盾”和“本质的矛盾”这两个概念的区别而为例子,来于实地解读马克思是批判——那种只去消除“现象的矛盾”,所滋生的却是“本质的矛盾”的揭露,从而展现给中国读者理解。

读者从下面所论述的一大段观点,从而明确马克思是运用批判来揭露“矛盾”,以此来陈述:只有从“本质”上去解决滋生“矛盾”的根源,才能消除发生在“现象”上的“矛盾”。也就是说:黑格尔法哲学只是抓住“现象的矛盾”,而忽视去寻找“本质的矛盾”来解决“法哲学”的现实问题;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是这样的明确地指出:

“(黑格尔的主要错误在于他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而事实上这种矛盾的本质当然是某种更深刻的东西,即本质的矛盾。例如,这里所谓立法权自身的矛盾只不过是政治国家的矛盾,因而也就是市民社会本身的矛盾

庸俗的批判又陷入了相反的教条主义的错误。例如,它批判立宪制度,它注意各种权力的相互对立等等。它发现到处都有矛盾。这就跟过去人们用‘一’和‘三’这两个概念之间的矛盾来反驳神圣三位一体的教条一样,仍然是攻击自己的对象的教条主义批判。相反地,真正的批判就要揭露神圣的三位一体在人们头脑中的内在根源,描述这种教条产生的情形。同样,对现代国家制度的真正哲学的批判,不仅要揭露这种制度中实际存在的矛盾,而且要解释这些矛盾;真正哲学的批判要理解这些矛盾的根源和必然性,从它们的特殊意义上来把握它们。但是,这种理解不在于像黑格尔所想像的那样到处去寻找逻辑概念的规定,而在于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第358-359页。)

然而,读者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这部书可以看到,马克思一般认为是很重要的观点时,那是用括号把它给括在里面,从而让读者注意。——这就是阅读马克思文本的真实思想的一条重要思路。

实际上,马克思在这一大段的括号里,陈述了黑格尔在思辨其法哲学的主要错误:就是他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这就说明,马克思注重的是从“本质中的理念”来解决现实问题,而不只是为消除“矛盾”来解决现实问题。因为“事实上这种矛盾的本质当然是某种更深刻的东西,即本质的矛盾。”

这样,读者在阅读这部书稿时,就要区别什么是“现象的矛盾”?什么是“本质的矛盾”?

因为马克思发现黑格尔只是看到:“现象的矛盾”,而没有看到“现象的矛盾”,那是从“本质的矛盾”而滋生的。

对此,马克思也用了实际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是“现象的矛盾”。例如,“立法权自身的矛盾只不过是政治国家的矛盾,因而也就是市民社会本身的矛盾。”——这只是“现象的矛盾”,而不是“本质的矛盾”。那么,“本质的矛盾”是表现在哪里呢?

关于如何着手解决滋生出“现象的矛盾”的“本质的矛盾”,马克思是从两个方面来着手的。第一方面是着手解决:“在人们头脑中的内在根源”的矛盾,并要去揭露出:“这种教条产生的情形”,由此及彼——而发起对“哲学的圈子”进行批判,并揭露用哲学的抽象形式去认识抽象实体的本质,这就是发生“在人们头脑中的内在根源”;

而另一方面是着手解决:表现在“现代国家制度”中的矛盾,并要去“揭露这种制度中实际存在的矛盾和必然性,从它们的特殊意义上来把握它们。”

这就说得很明确,要想解决矛盾、那就只有去利用“矛盾”,才能真正地解决“矛盾”。也就是说,只有从“本质的矛盾”去解决,才能消除“现象的矛盾”。——这就是抓住了“本质的矛盾”。抓住“本质的矛盾”,就是找出滋生“现象的矛盾”,才能从根源上来解决矛盾,这一问题是值得中国哲学界深思的。

这样,我们也就明确了:马克思所做的批判,那是从“本质的矛盾”才是滋生出“现象的矛盾”的根源。这就提醒了中国人:如果只看到、只抓住“现象的矛盾”,而看不到、或抓不到滋生“现象的矛盾”那是从“本质的矛盾”产生的话,这就要失去更“本质的矛盾”。

然而,本文认为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观点,对于中国人认识“矛盾”来说,是一条很重要的思路。

因为中国人理解的《矛盾论》往往只注重揭示“现象的矛盾”,而忽视重视利用“现象的矛盾”来解决“本质的矛盾”。换言之,我们的哲学观往往只是在“现象的矛盾”上做文章,而忽视去揭开“本质的矛盾”才是滋生“现象的矛盾”的根源。也就是说,不从“本质的矛盾”的根源上来实现、来达到一定的基础之后,那是无法解决滋生“矛盾”的根源的。——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真正哲学的批判要理解这些矛盾的根源和必然性。”

“矛盾”在现实中的表现,是有它的根源即基础产生的必然性。然而,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消除“矛盾”来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那么,这种方法只能消除“矛盾”、而解决不了产生问题的“矛盾”。——这是马克思早在十九世纪的下半叶,就发现了人类在认识理性上的一个重大问题。

马克思从现实存在的真正的现实性而认为:“凡是有不同的意志相互接触的地方,就有对立的可能性。”(第359页。)也就是说,凡是有不同意志的人相互接触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出现的可能性。而且马克思也引用黑格尔自己的话来说明:“适应的可能性”也就是“对立的可能性”。

这就证明“对立的可能性”就是“矛盾”的根源,消除“本质的矛盾”就要去从产生“对立”的根源上着手解决,才能真正地解决矛盾。

然而,马克思揭露黑格尔解决“矛盾”的方法,认为他只是从“现象的矛盾”入手:“因此他现在必须虚构出一种本身既是‘对立的不可能性’又是‘适应的现实性’的要素。”

但是,那种用“适应的现实性”去消除“对立的不可能性”的手段,那是解决不了的“矛盾”的。因为马克思在真正的现实性看到:“能够成为他的这种要素的,只有思想自由和不愿国王、政府的意志通过决定的自由。这种要素已经不是‘政治上的等级’要素。它甚至可以说是国王意志和行政权意志的要素,它像政府本身那样跟真正的等级要素处于对立的地位。”(同上页。)

对马克思的这段陈述的观点,如果换成毛时代的解决矛盾的实践过程来说,那就完全明确了马克思揭露——黑格尔的法哲学:那是在“必须虚构出一种本身既是‘对立的不可能性’又是‘适应的现实性’的要素”是什么方法?

在毛的时代,他是从解放以前的国民政府的现实,看出人民的贫苦和国家的落后,并总结——那是执政党的无能和腐败而造成的。所以,解放后,毛就始终不渝地从执政党和政府机关的思想革命化当作是解决“矛盾”的前提;并以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体制来解决“现象的矛盾”。

——这就是马克思揭示黑格尔法哲学:“必须虚构出一种本身既是‘对立的不可能性’又是‘适应的现实性’的要素”,而在中国诞生了、并将“对立的不可能性”与“适应的现实性”设立在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中,成为现实性的主体。那么,毛时代所设置的各种运动思想的“适应的现实性”手段又能不能消除“对立的不可能性”呢?实际上,在毛时代所实施的运动思想来“适应的现实性”,经过三十多年的实践之后,“对立的不可能性”在中国仍旧消除不了,为什么呢?因为毛时代纯粹只是从“思想革命化”出发,来追求“对立的不可能性”,而失去却是物质基础的物质条件在滋生着“本质的矛盾”。

实际上,当中国人对马克思的这一思想观点作于实地解读之后,那就会发现——在中国的“改革开放”的“之前时代”与“之后时代”的这两个时期,而看得最清澈:从改革开放“之后时期”,中国领导人所走的就是马克思的世界观的道路。这一道路,就是只有从先去解决实现、达到一定的物质基础的物质条件之后,才能解决滋生“本质的矛盾”。也就是说,只有实现有其解决“矛盾”的基础之后,才能有其物质条件的可能性去消除“现象的矛盾”。然而,如果没有实现、或达到一定的生产物质基础的物质条件的生产力,纯粹的只从思想革命化来解决现实性的“矛盾”,只能成为:空想社会主义者。

因此,改革开放“之前时期”的中国,所走的是黑格尔法哲学的道路,也就是去消除“现象的矛盾”、从而为解决“矛盾”而解决“矛盾”。实际上,这种解决方法只能滋生出“本质的矛盾”,也就始终无法根除“现象的矛盾”。

实际上,只要我们将毛时代(也就是在上个世纪的六十年代的公有体制的计划经济生产关系)的现实,去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相比的话,那是看到了、并意识到:人民生活仍旧贫穷、国家也不富强,而在毛时代认为:这是人的思想观念不符合“共产主义思想”的要求而造成的。其实,这一思想观念的前提——就是从“现象的矛盾”来解决“矛盾”。

实际上,在解放后,中国人民的贫穷、而国家的落后,所出现的这一“现象的矛盾”,它是从“本质的矛盾”滋生的。那么,从“本质的矛盾”反映出来的:就是由于生产力的落后,从而导致着人民生活的贫穷、国家的落后。这就是从“现象的矛盾”而表现出的“本质的矛盾”。

然而,为什么说“现象的矛盾”,它是由“本质的矛盾”导致的呢?

因为从贫富的社会性“现象”去看,那是贫与富的“矛盾”。但是,从这一社会性现象的“本质的矛盾”去看的话,就是将“富有的人”所拥有的“全部财产”都分给穷苦人,那么,这种解决方法,只能解决当时人民的贫苦的眼前问题,而解决不了长期问题。实际上,在中国已经实践过:没收富有的财产,批斗过走资本主义的思想;也就实施过公有一体化的生产关系,也实施过多年的“思想运动”去统一意识形态的“革命化”,以此去消除贫富差别的方法,结果怎样呢?那是仍旧解决不了人民生活的贫穷问题的。——这已经在中国的解放之后的三十多年那是看到了的事实。

因此,从“现象的矛盾”去解决的话,只能化解“矛盾”、而解决不了滋生根源的问题。然而,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那是去从滋生“现象的矛盾”来着手解决“本质的矛盾”。这就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中国领导人所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

然而,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就是一部运用思辨其“真正哲学的批判”,来分析、来揭开黑格尔对法哲学的思辨观点的不真实性、虚假性。因为马克思在现实的存在中看出:

黑格尔从不真实的对立出发,因而只得到事实上本身又包含着对立的、虚假的同一。官僚政治就是这样的同一。”(第303页。)

这一段论述的观点,就是马克思用思辨“真正哲学的批判”而得出的结论。

然而,在我们时代的读者,不是只去思考、只去挖掘马克思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观点和思想——那些是正确性的、那些是错误的。因为在那个时代的批判,是从那个时代的现实性而产生的。因此,马克思在那个时代所作的对事物、对世界的看法、的观点,也就属于那个时代的精神。

因为我们时代的现实性,已经完全与马克思时代的现实,有其本质上的区别。但是,马克思在那个时代对事物、对世界而作出的看法和观点,虽然属于是时代的精神;而他运用的前提即出发点、以及联系的根据,那是通向正确性认识的前提、联系的根据;那是后人要继承的,因为这个前提、这种方法仍然是有其运用价值的。

所以,我们就要从马克思文本去读出:他创立“真正哲学的批判”的前提和方法,因为这一批判的前提和方法,那是指导认识者的认识:通向现实的存在而达到正确性的前提和思路。这就是阅读马克思文本的读者的真正目的。因为马克思的“真正哲学的批判”,已经创立了认识现实存在的前提:

作为生活资料来源的‘地产’和‘以自身为基础的意志’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其实倒应该说‘以地产为基础的意志’。同样,也应该说根源于‘国家情绪’的意志,——不应该说以自身为基础的意志,而应该说以整体为基础的意志。”(第363页。)

这段论述就是后来马克思所决定的重返“唯物主义”的原生思想。“地产”就是“唯物而论的前提”;而“以自身为基础的意志”就是马克思确认:是“唯心而论的前提”。

实际上,“以地产为基础的意志”才是马克思的“重新唯物”的前提即出发点。确立这个前提,那是为了发挥人类的“以整体为基础的意志”:来对事物的本质的完善、来实现其实体的本质。因为哲学体系中的实体和本质的观念,那是只能“以整体为基础的意志”才有实现的可能性。

然而,那种“以自身为基础的意志”,也就是以个人的对象化中而产生的意志,那是实现不了事物的最终的实体和本质,但是,“以自身为基础的意志”却是实现事物一次性的实体和本质的前提。

——这就是马克思的“真正哲学的批判”而揭露出来的重大问题。对这一重大问题,那是被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家们用哲学基本问题来解读马克思思想观点,给掩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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