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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毛与邓各自执政二十年的路线结果
理思
本人在网上发表一篇:对毛与邓各自二十年执政路线结果的评说之后,网友们各有各的评见。但多数认为我对毛执政二十年路线结果的评定是偏激的片面性认识------。
那么,本人的那篇对毛的评定,到底是不是片面性的见解呢?然而问题是:评说者是评什么认为评述是公正的?又评什么认为这个评述是片面性的呢?那么俩者是从什么“前提”去确定评述与批驳是正确的,还是片面性的呢?
诚然,评述者与批驳者的认识前提、如果不能立足于一个前提上理解?那么必然会是各说各有理。比如说,一个评述者立足自我意识的前提认为桌上写的是个“9”字;然而,批驳者去一看就说:桌上明明写的是个“6”字,你怎么说是个“9”字呢?由此可见,评述者与批驳者的认识前提只有一致、才會有统一的认识。那么怎样使评述者与批驳者有统一认识的前提呢?
然而,我们现在的认识前提是从前苏联运用哲学基本问题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而延出各种认识前提。大家已经习惯立足传统的这个“认识前提”去对“时势”和“是非”发表评述和批驳的意见。因为这个前提已经成为“正确认识论”的基本问题。事实上,前苏联运用哲学基本问题建构认识论是产生片面性的偏激认识的根源。因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实质上就是从俩个角度认识桌上写的“9”和“6”的关系。运用这种认识前提去争论一个问题:是谁的对、是谁的错,那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因为俩者立足的角度都只是属于自我意识的立足地,而不是人类意识的立足地。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其本质就是自我意识的立足地即个人的认识范围,这是马克思在批判中的发现。
马克思对人类意识的立足地——那是从人类认识范畴出发而创立人类意识的理性概念,立足于人类意识的认识范畴:那是以事物的存在范围确定的。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事物存在的空间:是总结一种“现实的”和“现存的”关系而体现给自我意识的人认识——这就是马克思文本中的原生形态创立的现实前提。现在本人将这一创立发掘出来,并以此去评述毛与邓各自执政二十年的路线结果,所以也就与立足于前苏联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前提的认识是不同的,因为前提不同,所以得出的观点也就不同。
当然,人类意识还是由自我意识的人来表述。但是,表述人类意识的人的立足地就理应是人类意识的前提,而不能用自我意识的前提来表述人类意识的观点。本人对毛与邓各自执政二十年的路线结果的评述,那是属于对人类意识的评论、而不是对自我意识的评论。这个问题是要说明的。
然而,中国现在虽然进入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的现实,但是,人们在认识评定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的前提却仍然坚持在自我意识的前提上,去评说改革开放之后的现实,这就成问题了。因为中国从改革开放到创新调整,以及再到科学发展所走的路线,那是运用人类意识的前提而制定的方针、政策。事实上,毛所制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认识前提是自我意识的前提,比如“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最高指示”等路线,就是产生于自我意识的前提;而邓自从提出改革开放之后所制定的所有方针政策的认识前提,确立的是人类意识的前提,比如“改革开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等,就是产生于人类意识的前提。因此,毛与邓正是在认识前提上的不同,所以各自执政的路线结果也就不同。
问题是:我们现在拥有的“认识论”只是一个方面的前提,也就是自我意识的前提。认识论理应有两个方面的前提:一是自我意识的;二是人类意识的。人们运用主观和客观的这个前提所意识到的只能是表述“自我意识的人”的看法,然而,运用“现实的”和“现存的”的这个前提所意识到的才有可能是表述人类意识的观点。
人们现在区别“对与错”的前提是立足于自我意识的前提评述,也就是运用客观存在对主观意识的评定。那么本文要追问:什么是客观存在的东西呢?正统意识认为“凡是正确的东西”就是“客观存在”。那么本文再追问持有这个立场一个问题:什么是“正确的东西”呢?回答那也是“凡是客观存在的”就是正确的。
实质上,凡是属于人类社会确定为是“客观存在”的东西、不就从“主观意识”而努力奋斗的结果吗?它不就是从“主观”去意识到之后而成为人们肯定的东西吗?那么问题是:被人们肯定的东西就一定是“绝对”的啰?相信没有人会说现存的东西是绝对的。但是,后人要改变这个被肯定的东西,其认识的前提是在哪个“客观存在”的前提中呢?是在肯定的“客观存在”里、还是在否定的“客观存在”里呢?如果在肯定的客观存在里,那么主观意识就不能离开“客观存在”半步,因为历史事实证明:离开“客观存在”半步,“主观主义”的帽子就要扣在“离开者”的头上。由此可见,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只能是解释固定观念的前提即基本问题,然而,人们在认识改变“客观存在”的这个方面,用解释固定观念的前提去认识改变、并作为改变者的认识前提,那是不合理的。
事实上,解释与改变不是在同一个立足地上认识、因为不是认识“同一种客观存在”的本质。因此,只有找到真正地能改变世界的认识论,人们才会对改变世界有其正确理解的结论。
我们现在理解改变、改革和创新的“认识论”的前提:实际上是自我意识的立足地。这种认识不光是从国外引进的哲学基本问题而形成,实际上,中国人自古以来就习惯于:用“阴阳”的这个前提、去理解万事万物的本质-形态;或推测、或评述。
中国自古以来对“阴与阳的关系”的这个基本问题而理解的含义,其实也就是西方人理解的哲学基本问题的前提。阴是地、阳是天;地是人、天是物;因此,阴阳论将地与天、人与物互相分离对立,并确立其中的一个方面为另一方面的尺度而论述问题,这就是“阴阳论”与“哲学基本问题”属于“同位语”上的运用方法。
同时,人们的认识坚持在传统的前提上,那是习惯用确立的立场去度量: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从自我意识的前提坚持的立场、把它既当作是识别正确的尺度,同时也作为是识别错误的尺度。
因此,要是运用自我意识的前提来批驳我对毛与邓的评述,那么,本人认为这种方法从批驳的前提上就是片面的,因为你是在用毛制定的立场来批驳我的评述。然而,在现实中,确立的立场它不是衡量正确与错误的尺度,因为立场只能确定运动的方向是不是正确的?而运用立场所决定的、那是要运用正确的根据去证明:其立场的决定是不是正确的。
毛的错误就在于用确定的立场去度量其正确与错误,必然落入空想社会主义的圈子。因为毛确定的立场,那是不准任何人用根据去证明他制定的路线是否是正确的。因为前苏联的认识论,那是没有设置一个现实的物质范畴,是识别立场所决定的根据,因此,没有现实的物质范畴作为决定论的根据,那么占有立场的人必然就是个武断者。
然而,邓创导的改革开放在事实上,是设置了现实的物质范畴:物质条件——物质变化——物质结果作为识别立场的决定是不是正确对的认识原则。这可以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以及“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提出证明。因为这些方针政策就是落实根据“现实的物质范畴”证明立场所决定的是不是正确的原则。
诚然,中国人如果在对毛与邓各自执政二十年的路线结果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么,中国将会在“闭关自守”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事件,就不只在清朝重演、在毛时代重演、在以后的历史还会重演。而且创新改革者——将会在中国永无休止地要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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