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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洛维奇,苏联著名美学家,1952年毕业于列宁格勒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1965年获博士学位,1967年晋升为教授,长期执教于苏联塔尔图大学。他是苏联社会派美学家的主要代表人物,主要著作有《现实中和艺术中的审美》(1959)、《美学的对象》(1961)、《美的范畴和社会理想》(1969)、《审美价值的本质》
(1972)、《美的哲学》(1978)、(生活?创作?人——艺术活动的功能》(1985)等。
《审美价值的本质》是斯托洛维奇的重要代表作,是一部主要运用价值说方法研究审美关系和艺术活动的专著,出版后在苏联美学界引起了热烈的反响,并获得了的较高的评价,被人称为研究审美情感同人们的生活活动、实践需要和利益之间联系的“最成功的著作之一”。审美价值问题是作为一个相当新的问题出现的,是美学界的可喜收获。自从斯托洛维奇的专著问世后,美学家们在自己的著作中广泛使用“审美价值”这个术语。本书共七章,十五万字。苏联政治书籍出版社1972年出版,凌继?将其译成中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出版。
导言.对审美研究的价值论态度
“价值”是用以标明人对世界的特殊关系、评定某个对象在它对人的关系中所具有的意义的一个概念。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科学地认识人同世界的价值关系包括审美关系奠定了基础和开创了可能性,它为研究艺术的千姿百态和多方面功用,以及人对世界的整个审美关系奠定基础。现在科学的许多部门,诸如社会学、心理学、信息论、控制论和符号学等,其发展在颇大的程度上促进了这种研究。价值说态度对研究具有价值本质的审美现象和艺术现象是必要的,人们常用来研究审美的有关认识论的、社会学的、心理学的、符号学和信息论等的态度,都应当成为认识审美现象价值本质的媒介。
研究审美价值,其中包括艺术价值复杂多样的本质的必要性,既取决于理论任务,又取决于实践任务。审美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意义不仅在于形成人们一定的价值定向,而且在于创造最高价值——全面和谐发展的个性。科学的研究人对现实审美关系的价值方面,旨在解决同加强审美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效果有关的最主要的一些问题。
审美的价值本质 美学和价值说
忽视审美的价值本质,就不能揭示美的标准。人的审美关系历来是价值关系,没有价值论的态度,要认识它原则上是不可能的。审美关系的客体本身具有价值性。
审美价值是客观的,这既因为它含有现实现象的、不取决于人而存在的自然性质,也因为它客观地、不取决于人的意识和意志而存在着这些现象同人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存在着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关系。而审美评价则是主观的,它是对价值的主观关系的表现,它既可能是真的(如果它符合价值),也可能是假的(如果它不符合价值),因此,必须严格区分价值和评价的不同含义,两者的区别犹如客体和主体的实践关系和理论关系的区别。那种把审美理解为主客观的统一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没有充分地划分“价值”和“评价”两种概念之间的区别,混淆了人们对现实的实践关系和理论关系。审美的特征不在于主客观的统一,人的认识的任何形式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形象”(列宁)。审美关系作为客体和主体的相互联系而存在。
但是,在社会历史实践基础上产生的人类审美关系的实践,导致审美关系的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都获得相对的独立性。主观方面的发展形成了人们的审美能力,但同时审美关系的客体在谁也不感知它时同样存在,因此,应该把具有参与人对世界审美关系的能力的客体,称为审美客体、客观审美价值或者现象的价值属性。
显而易见,客观审美、审美价值或者审美属性作为审美体验的前提,绝不等同于审美体验,只有当审美感知过程中,审美关系的客体与人具有的审美能力之间发生接触时,审美体验才有可能产生。
论审美价值的标准
社会本身是由个人、由不同的社会集团和阶层组成的 ,某种现象对于组成社会的所有的人和阶级并不具有同样的价值意义。既然先进的社会力量和劳动群众作为社会发展的真正代表和传导者,那么某些现象对这些社会力量的根本利益的客观关系,归根到底可以成为对这些现象作一定的价值评定的客观标准。因此对决定社会不断前进、决定人和社会的自由得到扩展和丰富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关系,就是价值的、其中包括审美价值的客观标准。
不是审美实践的任何结果都可以作为具有社会意义、因而具有“标准”意义的结果。在这里,“标准”作为根据社会观点对美、丑、崇高、悲、喜等进行评价的客观确定者。只有个体实践本身作为社会实践的表现、组成部分和浓缩,它的社会意义才可能存在,而社会历史实践正是由这种个体实践的行为组成的整体,因此,在审美关系的客体本身,在审美价值中个体实践和社会实践辩
[NextPage][NextPage]地结合在一起。
总之,审美价值的客观性产生于:审美价值受到社会历史实践的制约,在审美价值中个体实践和社会实践由于后者的某种作用而辩证地融为一体。
审美价值的结构
从结构上看,审美价值有两个基本的“层次”,第一层是作为对象或形象的感性现实,即审美的自然方面;第二层是位于这种感性现实后面的东西,在现实中表现出来的东西,即审美的社会方面——对象对社会、对社会的人的客观意义。由此我们可以确定审美价值的两种意义。第一,仿佛是准审美意义,即对于感官生理机能的意义;第二,是审美本身的意义。后者只对人存在,它在人们的劳动过程中产生,表现对他们的创造可能性的关系。
审美价值的特征
一切价值都是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产生的,无论物质一实践价值和认识价值,还是道德价值和社会政治价值,其存在不足互相隔离,而是互相影响的。审美价值,作为一种表现对社会的人和人类社会、对人在世界中的确证的综合意义的价值,则处在所有价值相互渗透的中心。第一,这种状况表明,审美因素能够参与到一切形式的人类活动中,同此,审美价值能够处在其他形式的价值中。第二,这表明审美价值本身的综合本质,这种本质包括多种多样的社会一人的关系,具有各种意义的综合。这就是审美价值的特征。
尽管宗教价值也是综合性的,能够渗入一切领域,但是它的意义的性质和审美价值的意义相对立。宗教价值表现“人的自我异化”,而审美价值则通过人的创造活动,通过对自然规律和社会必然性的认识,以及对揭示和发展人的个性最优秀方面的人类联系形式的认识,体现人在世界上的自我确证。
审美价值的范围和形式
审美价值的客体有美、丑、崇高、卑下、悲、喜等,这些也就是基本的审美范畴。美和崇高是审美价值的形式。丑和卑下在价值关系上同美和崇高相对立,它们是审美反价值的基本形式,悲和喜不同于在价值客体两极形成的美和丑,它们是对价值和反价值之间矛盾的审美评定,仿佛产生于这些价值极之间的应力场中。
如果说美和丑作为审美价值和反价值而相互对立的话,那么崇高和单下,当前者不美而后者被赋予外表美的时候,它们在某种程度上是作为审美价值及其对立物之间斗争的场所。悲和喜由于价值同反价值斗争中所产生的力量的更为复杂的交织而形成。悲可以被概括地看作为现象的审美价值的确证,这种现象在同敌对于它的力量的斗争中遭到毁灭。喜是通过价值的否定之否定而对价值的确证。
审美关系和评价
因为审美关系的客体带有价值性,所以这种关系本身不时能不是评价的。评价不创造价值,但是价值必定要通过评价才能被掌握。人们在审美感情中表现出对客观世界现象的评价,这种评价既受到现象的客观价值属性的制约,又受到主体本身的个性、他的审美能力和审美需要的制约。当然,审美评价有着自身的客观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审美价值本身,因为审美价值只有通过对它的感知和体验才能为人所认识。这就告诉我们,人们在自己的评价中也受到存在于审美意识本身的主观标准的支配,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就是审美评价的两种支配力量。
审美趣味是一种根据快感或不快感而以有区别的评价感知各种审美属性的能力。在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中,审美趣味同这种关系的所有其他成分和等级处在不可分割的统一中。它产生于审美感知的过程,并处于这个过程中,在趣味的基础上人们形成了审美理想。
审美理想在人的意识中产生,但是它在引导人对世界的审美关系时,表现在人的活动和行为中,并在艺术创作中最准确无误地表现出来。艺术家在通过审美理想的棱镜反映现实时,艺术家物化并确证自己对美的理想。体现在艺术品中的审美理想获得新的市文价值,即艺术价值。
艺术价值的实质
有别于其它的市美价值(比如自然现象和自发产生的社会现象的审美价值),艺术价值是创造劳动的结果,但并不是劳动活动的所有产品乃至于具有审美属性的产品都能成为艺术品的。只有当“按照美的规律”创造的现象同时反映客观现实,表明人的审美意识时,艺术品才能形成。人对世界的审美关系在艺术价值中得到物化和体现。艺术价值是一种新的、更复杂的审美价值,它只能在艺术活动过程中产生。
艺术价值的本质是审美。在认识活动、改造活动、评价活动、交际活动、游戏活动和教育活动中都存在着审美因素,而艺术活动仿佛把散落在其他各种活动中的审美“碎屑”集中起来,熔铸成定值的审美“锭块”,任何其他社会意识——无论科学、道德,还是宗教——都不能以如此凝聚的形式表达对世界的审美关系。除了艺术之外,任何其他社会意识形式都不是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特殊形式。
艺术作品是艺术价值的载体,它不等同于艺术价值,并非任何一部“艺术作
[NextPage][NextPage]”都具有艺术价值,作品的艺术价值由艺术作品结构中产生出来的各种“参数”所制约,如它的认识意义、创作技巧、表现在其中的艺术家精神世界的丰富性、社会问题的深度和社会理想的重要意义。一句话,艺术价值的大小取决于作者对所反映的现象的审美实质进行审美评价的准确程度。
结束语 审美教育和审美价值
审美教育有两个固有的功能:一是决定人的审美价值定向,二是发展人的审美创造能力。它和我们以真正的审美价值——即表现个人和社会的自由发展的价值——的精神来培养个性的目标,是和谐地互为条件的。因为这样理解的审美价值本身在人们的创造活动过程中产生,而对这些价值的认识就不能不带有创造性。审美教育是造就全面和谐发展的个性——最高的审美价值——的重要手段,而艺术教育是实现审美教育的基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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