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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向青少年朋友翻译介绍美国著名心理学家D.罗杰斯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出版的一本关于青少年心理的心理学著作《青少年心理学》。
在本书的序言中,罗杰斯指出:青少年不再是儿童,但还不是成人,而青少年心理学则是人类行为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为什么青少年心理学重要呢?因为青少年正如罗杰斯所说的,他具有其特殊性,他们既不再是儿童,也还不是成人,是从儿童期向成人期的过渡期。青少年能否顺利度过这一时期,对于步入成年期以及今后的人生道路都会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这本书涉及到青少年发展的各个方面--生理、心理、社会、道德和性心理-他们各自独立,又彼此相联。这本书也会向读者介绍处于最普通的角色地位的青少年-在家中,学校、同伴群体、工作单位,以及他们即将成为其一部分的成人世界。还会介绍经常可能被忽视的几个主题:社会文化环境带来的问题、进入成人世界、青少年犯罪、性别角色和生理发展的心理方面。
当然,这本书和任何其它有关青少年心理学的教科书可能都不会声称是绝对权威的。一方面,人类生命太复杂,无法明确地回答;另一方面,青少年的个性就心理健康总是不同程度地反映了不断变化的时代和环境。因此,这本书尽量提供非常基本的原理帮助读者理解不同时代和环境中的各种不同类型的青少年。
另外,还有两点需要提醒青少年朋友们:
首先,希望朋友们在了解这本书的内容的时候,能以发展、批判的眼光来吸收。因为这本书是这位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写的一部著作。虽然书中比较详尽地介绍了青少年心理的许多方面的特点,但毕竟写作的时代距离我们已有近四十年的历史了,有关青少年心理的一般发展规律和特点可能没有什么变化,但一些具体的心理表现和特征可能与生活在现代社会的青少年会有所不同。
其次,这本书的作者生活在西方社会,他所描述的青少年在青春期的行为表现并不是所有的都适应于我国的国情,有些青少年的行为表现可能只是西方社会青少年所特有的反映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所以希望大家能批判地接受。
总之,通过这本书的介绍,能使喜爱并渴望了解心理学的朋友得到一些收获,并且对青少年朋友认识和了解自己在这个特定的心理发展阶段的特点,并积极地处理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烦恼起一点作用的话,我们就感到满足了。
那么,在第一期我们首先介绍在心理学上是如何给青少年下定义的。
青 少 年 的 界 定
青少年可以用许多方式界定--例如,青少年是生理发展的一个阶段,一个年龄发展的区间,或是一种社会学现象。
在英语中,青少年用"adolescence"来表示。"adolescence"来自拉丁"adolescere",意思是进入成熟期。从这个意义上讲,青少年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时期,是一个获得有效地参与社会所需要的态度、信仰的过程。
1 青少年被界定位生理发展的一个阶段
青少年作为生理发展的阶段这个概念需要理解某些术语"发身期",有时被称作"青春期前期",指的是青春发育前两年的那段时间所发生的生理变化。这个时期的特点就是生理发育迅猛,身体比例发生变化,第一和第二性征成熟。发育期的高水平的时期被称为青春期。明显的特征指标就是性成熟:女孩出现月经或初潮,男孩有几个标志,最有效的标志可能就是出现了成活的精子--也就是男性生殖细胞。需要指出的是,在青春期有时被用在法律上,而不是生物学上。例如,在英格兰,所有的女孩,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十二岁达到青春期,男孩为十四岁。
青少年时期,从生物学意义上指从发育迅猛开始直到青春期之后的一年。这时新的生物功能相当稳定。青春期晚期更难界定,持续到生理发育相当成熟的十多岁到二十岁出头。
2 青少年被界定为一个年龄阶段
有时按照年龄发展顺序来界定青少年,例如Hurlock指定青春期前期为10岁到12岁;青春期早期是13岁至16岁;青春期晚期是17岁至21岁。这些指定经常是不现实的--毕竟,心理成熟或是生物成熟都不是能立刻达到的,尤其是青春期的结束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因此不能定义为是一个时间上的一个点,千万不能忽视个体发展模式中的大量变化。
然而,根据某些理由可以为这种武断的年龄指定提供辩解。这些年龄划分可以提供一个明确的参考框架,他们是与年代顺序的角度来书写法律的社会实践相一致的。
3 青少年被界定为一种社会现象。
虽然物质意义上的青少年的历史与人类种族一样古老,但是我们所知的社会意义上的青少年则主要是现代西方文化的一种产品,因此,青少年被看作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他生命中的一个时期。这时,社会不再把他们看作是一个孩子,但是还没有赋予他全部的被承认的地位角色和功能。这个时期作为训练期,添补了生物成熟和社会意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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